【导语】:揭阳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医保待遇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生育保险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具体可见正文。
医保待遇
(一)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灵活就业人员初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自在本市办理参保缴费之月起,6个月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即:连续缴费的第7个月起享受住院、门诊特定病种、普通 门诊、个人账户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生育保险待遇。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不享受生育津贴,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起止时间与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一致。具体标准按《揭阳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执行。
相关拓展: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下列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首次参保年龄不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即:男60周岁前,女55周岁前。已领取养老金的人群不符合参保条件。
(一)本市行政辖区内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二)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三)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
(四)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揭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保卡】获取揭阳社保卡网上申请系统入口,申请流程,办理材料,制发卡银行网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