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经揭东区人民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名,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可见正文。
一、警务辅助人员性质
警务辅助人员由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直接指挥和管理使用,辅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从事打击违法犯罪、治安巡逻、社区防范等工作,不列入公安序列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经招考确定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与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订立劳动合同,到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相应岗位开展辅助工作。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备岗位要求的人员,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8年11月26日至2006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岗位G、H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11月26日至2006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以上学历。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当日(即2024年11月2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和相关证件等证明材料。具体各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可选择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能自觉接受公安机关有关纪律约束、部分岗位夜间执勤和24小时轮换值班;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户籍、学历、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
5、报考岗位H的人员还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准驾车型A1、B1驾驶证1年以上;
(2)未发生驾驶机动车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责任事故或者造成人员重伤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无记满12分或者驾驶证被吊销记录等情形。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现役军人;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