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4.2021年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并入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以上高校在读的其他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申请材料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或学信网证明)原件
3.学生在线系统服务系统打印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4.未通过预申请同学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首次申请流程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办理
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未通过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办理预申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3.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携带申贷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
4.借款学生持县级资助中心提供的《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当年10月10日前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录入电子回执
贷款额度
1.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
2.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不低于1000元
申请机构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双方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
续贷流程
目前广东省已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远程续贷办理,续贷学生可自行选择现场办理和远程续贷两种模式。
还款流程
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当期还款额度
2.在支付宝账户内充值还款金额或使用电脑登录支付宝网页,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
或前往就近县中心(高校资助中心)用POS机刷借记卡(或扫码还款);
或使用手机登录支付宝,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生活号“在线还款”功能还款
3.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扣款结果